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又是怎样的?小编在此为大家分享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读知识,作为参考。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新房)买卖合同说明
本合同适用于已经初始登记,但尚未转移登记的房地产转让。
1.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协商本合同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遵循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中有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以及可自行约定的空白行。本合同中内容选择、空格填写及补充协议等,均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确定。
3.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买方)应对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充分了解,可登陆“规划在线”网站查询规划公示图;甲方(卖方)应向乙方(买方)出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公示图及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公示图等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4.乙方(买方)若委托甲方(卖方)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缴契税的,应充分考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5.房屋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可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6.建议乙方(买方)填写真实的移动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便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及时联系、协商。
7.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买方)至少持有1份已生效的合同。甲方(卖方)拒绝提供已生效合同给乙方(买方)的,可拨打投诉电话020-83346239反映。
8.合同说明部分,乙方(买方)确认已经阅读,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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