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费用,每一种费用都有自己的名称,相信多数人都一头雾水,根本搞不清它们之间的关键区别,正是这种对房产术语概念上的模糊,引发了房产交易中的各类纠纷事件,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的区别吧!
一、定金
1、购房者交纳定金的行为属于一种担保方式,应以书面形式体现,即口头定金无效。针对房产交易,法律上对定金的返还规定是这样描述的: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既可抵作房款,也可收回;买家不履行合同(即违约),卖家有权拒绝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即违约)的,买家会得到卖家双倍返还的定金。
2、定金一般是没有退还这一说法的,但有种情况,定金是可以退的,那就是对于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售楼项目(如内部认购),购房者可以通过投诉,直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订金
1、订金和定金有很明显的区别,订金不属于正规的法律概念,不具备法律意义,也不具备担保性质,它代表的是一种预付款的含义,仅仅是一种支付手段罢了,因而订金是可以退还给买方的。针对房产交易,如购房者违约,他还是具有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的;相反,若卖房者违约,也不需要双倍返订金给购房者(当然合同违约方该承担的违约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2、订金交付后,是可以退的,这也是它和定金的明显区别之一。法律对订金数额也未作出明确说明,当事人可自行商定。
三、诚意金
1、楼盘开发商口说的“诚意金”一般是购房者先行缴纳的一种钱款,用以获得住房的优先购买权,并享受一定程度的房价优惠。其实,这只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和融资的手段。
2、诚意金是指的在楼盘开盘之前缴纳的费用,这种方式可以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维护购房秩序,因为等到楼盘开盘时,购房者就能优先选房。这种资金不具备“定金”性质,是可以退还的。
四、意向金
意向金一般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才会出现的,购房者产生购买意向时,将意向金交付给房产中介,之后由中介将意向金交给卖房人后转为定金形式。在中介将意向金交给卖方前,买方可要求退还,一旦卖方收到中介转交来的这份钱款,则会视作定金。也就是说,只要意向金还在中介手里,买方可随时要求其退还,中介不得扣留这笔款项。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这四种金额的介绍了,每一种款项的缴纳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是可以退的,有的确实明确规定了不能返还的,希望您在选购房子交付这四种金时,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以防上当受骗,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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