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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释疑:防范违规转租小区驻工作站

羊城晚报2015/09/16 00:3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记者:如果发现来穗务工人员将他们的房子转租给别人,有没有退出机制?会怎样进行处罚?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我们在《实施细则》里已经明确有处罚,会进行定期巡查。我们在每一个小区里都会派驻工作站,也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巡查,发现如果有违规使用保障住房的,我们会进行处罚。

记者:政府部门有无评估大概多少人能申请到一套?对比例有无预判?

张强:我们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有几种办法,一个是政府建设的保障房,一个是社会建设的保障房,同时还有用工单位的保障房。我们现在拿出10%的比例进行供应,大概有多少人愿意申请,要等具体的房源出来我们才能进行登记,现在我们还没有摸查到到底有多少人想申请。因为刚刚推出来,还要进行资格审定、基础性的信息系统的建立等,这样才能开放房源提供给他们看,进行意向登机,然后进行评分等程序。地段大概是会在大沙东、棠下等几个地方。

记者:积分和摇号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张强:目前我们的分配方式是积分和摇号,优先积分,积分相同的就采取摇号。按照规定,每个符合条件并经过审核的申请者有一个基础积分,有加分项的我们再加分,比如说高级工职称以上的或者获得市、区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有加分。另外就是做出特殊贡献的,比如获得见义勇为表彰的,或者是参加献血,参加义工的累计50个等,也加分。

记者: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同时,也可能存在同时申请积分入户广州,如果申请者在三年合同期内成功入户广州的话,是否需要退出房子?有没有退出机制?

张强:这是很特别的情况。三年到期了,我们还是要进行年审,申请者要符合条件才能继续租赁,如果不符合条件就要退出。如果三年内他入户广州,那么他就是户籍人口了,就要按照户籍人口的管理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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