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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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定义: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法: 当前实施的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施行。 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 拆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 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如何拆迁

(一) 申请对象: 户口在市区的中低收入无房和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均工资收入(以市统计局对外公布的数据为准)3倍以下的家庭。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现有住房(包括已购房改房和其他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家庭。 单身大龄青年,凡同时具备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条件,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上(含28周岁)。 户口在市区、工作不在市区的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区和工作所在地均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二) 办理程序: 申请——;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工作单位进行核实盖章,并出具上年收入证明——;受理——;进行调查——;初审——;会审——;公示——;办理购房预交款手续——;安排房源——;待房屋可交 付使用时,办理销售结算手续。 (三) 申报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簿不在一本上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夫妻双方上半年收入证明; 4、申请人家庭现住住房产权凭证。租住他人私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租房协议及单位(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现住住房为商品房(含拆迁安置房)且产权在申请人子女或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需提交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提交拆迁安置协议)和购房**; 5、申请人已婚子女、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和现有住房在本市的,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和现有住房产权凭证;不在本市的,由夫妻单位(街道)出具不在本市的证明; 6、申请人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科级(部队营级)或以上级别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7、申请人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和离婚有关材料。经法院调解的,提交《民事调解书》;经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的,提交《离婚协议书》。 (四) 收费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价按照市**核定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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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吗

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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