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与商品房未理解预售合同已签 可否解除合同(来自惠州玉田府小区)
昨天我妈看了一个传单就独自去看房签了一个39平米的精装样板房是期房年底交房交了20000定金,售楼小姐说怎麽这麽升值,做投资房,怎麽这麽好出租所有条款都还没看我妈就签了预售合同,合同拿回家一看 是商业办公房 不是商品房,晚上打售楼小姐电话关机 今天中午去售楼出询问,小姐才说出 40年和70年的使用年限区别,还一个劲的说升值,做投资房好,就是逃避我们的问题,等听到我们说要解除预售合同立马翻脸,说了一大堆理由。。。。我们才看到预售合同上有 签约即生效,违约要赔总房价加装卸费的10% 总共加起来230000多,拿不就=我还要给倒他们3000块,我问她们,你这么不一条一条读清楚解释清楚给我妈听合同的条款,(商业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她说他们都知道的,外面来了另一波也是昨天来看房的人走进来,销售经理立马把她们带走了,知道走也没看见她们(看房的人),跟他们说了半天还一直和我们绕,最后就给我们一张白纸说让我们写理由给领导看,问她们格式怎么写 她们说随便的。写完就让我们走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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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angbo6847
发布于2008-07-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