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朋友在买房时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签订购房合同时是一个人,而不动产权证上却需要写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因此这样一来就会很容易在办理一些业务比如贷款、更名或过户时遇到问题。那么,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名字必须一致吗?
一、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名字必须一致吗?
如果所购房屋需要办理贷款的话,那么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必须要统一,否则银行是不予办理的,即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名字必须一致。另外,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涉及到房屋产权问题必须要严肃对待,因此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一致。
如果由于产权问题,是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那么你是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的,但不动产权证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且与购房合同上的人名一致。
至于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则可以在法律上标志者房屋的产权共有。当然了,也可同时约定双方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这样一旦出现财产纠纷也有利于合理分割。
二、怎么在不动产权证加名?
虽然说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你如果想在不动产权证加夫妻名字或是子女名字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在不动产权证办理之后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
1、赠与
你可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
最后就是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
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确定的,因此两者必须是同一个人,或是由几个人共同所有。特别是要进行网上备案的,如果姓名不一致的是不予通过的。
总之,不动产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一项重要证件,买方在确定购买房屋时就应当首先确定产权归属。
如果需要后期更改,在未进行合同备案时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如果已经进行备案,要更换房屋所有人的,需要由开发商申请撤回,重新更换合同后再重新备案。
不过,所需要的手续是比较繁琐的,而且有可能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此对于产权归属问题一定不能轻率,必须确保购房合同与不动产权证姓名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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