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都是比较耳熟的名词,其中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不属于保障性住房。不但如此,这两者在产权、土地来源和交易时间等方面上也有很大的区别。
一、什么是安置房?
1、安置房的概念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对象包括城镇居民被拆迁用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就是政府或企业对拆迁对象的一种补偿形式。
2、安置房的种类
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而商品房就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购房者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4、交易限制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5、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
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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