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宅基地权都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归农村居民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小编会在下文中为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宅基的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10条的规定:农村与城市的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权属于集体,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后能否买卖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宅基地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是不能当做遗产继承的。但对于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而言,则是可以当做遗产继承的。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所以买卖宅基地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让自己吃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790人在阅读
1295人在阅读
396人在阅读
493人在阅读
132条评论9.3分大兴-西红门
3443人在阅读
433人在阅读
81条评论9.2分大兴-黄村卫星城
479人在阅读
263人在阅读
218条评论8.5分昌平-高教园
111人在阅读
221人在阅读
68条评论9.0分门头沟-新城
539人在阅读
181人在阅读
22条评论9.1分房山-良乡大学城
3人在阅读
84人在阅读
30条评论9.5分丰台-南苑
45人在阅读
378人在阅读
501条评论8.8分丰台-园博园
47人在阅读
466人在阅读
185条评论9.5分东城-东二环
579人在阅读
408人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