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虽然有助于保障我们的权益,但并不是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以下七种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必须同时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合同无效。房屋属于不动产,以等级而非交付为生效要件。
3、产权主体有问题的合同无效。房屋出卖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权人。
4、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房屋买卖中,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部的购买或变向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6、在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或是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无效。
7、若是非法转让的,则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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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条评论9.3分大兴-西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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