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朋友非常关心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问题,所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具体信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北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怎么办理,北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流程是什么,相信大家看过以后对于以后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会有一定的帮助。
北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1、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2、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3、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北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流程是什么?
1、房屋买卖转移登记: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大厅交纳契税,核税窗口交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价格调节基金等(非住房需先到市地税局核税再到窗口交税开票),买卖双方(或代理人)到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买方(代理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
2、如果是赠与房屋转移登记:市司法局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契税大厅交纳契税,市地税局核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赠与双方(或代理人)到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受赠人(代理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
3、继承房屋转移登记:市司法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契税大厅办理契税手续,大厅提交资料申请登记、领取受理收件单,登记机构审核,继承人凭受理收件单、身份证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产证》。
转移登记房产应该提交的材料分为转移登记房产必须提交的资料和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以在办理转移登记房产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带齐材料,还有在转移登记房产之前熟悉转移流程,这样才可以更快的办理转移登记房产,希望大家看过以后能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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