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购买了房子以后,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我们需要了解的。比如房子如果我们想要加居住权怎么样加?可能对于次购买房子,遇到这个问题的朋友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来处理了。接下来小编来介绍有关房子怎么加居住权以及居住权登记机构的相关问题,我们来看看吧。
房子怎么加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登记机构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截至2020年8月,居住权登记机构还未设立。
1、要到地级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购买相关审批表。
2、拿到审批表后,市民需要由职工单位填写表格并且盖章。到物业部门结清相关费用并取得公房售后维修协议;到房屋产权单位有的是自己的企业,有的是开发公司办理申请并盖章。
3、携带填好后的审批表及相关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等审批表后有要求再次来到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一楼进行审批核算。
4、拿着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窗口缴纳一定的费用。
5、再拿着相关材料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处办理相应证书。
上面的内容是关于房子怎么加居住权和居住权登记机构的相关介绍,关于房子的居住权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合适也会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如果我们在遇到这些问题时也要妥善处理,这样的话也可以减少一些纠纷问题。以上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我们办理时遇到问题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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