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合肥市房产局回复网友:新的人才安居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合肥市房产局2021/09/07 11:41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9月5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回复网友时表示,为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目前合肥市人才安居政策正在进一步整合优化,新的人才安居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合肥市房产局回复网友:新的人才引进住房政策

具体如下:

网友留言:“本省非合肥户口,本科学历,满一个月社保,不满一年,在购房新政颁布后还能使用之前的人才落户政策进行市区购房吗?”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为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目前合肥市人才安居政策正在进一步整合优化,新的人才安居政策将于近期出台,原《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已到有效期,停止实施,待新的人才安居政策明确后,按新政策执行。

此前曾有网友留言称,他是来自淮南的一名中学教师(一级职称),欲在合肥购房,继续从事教育事业,服务省城。近期,得知咱们合肥房产局对省内其他地市的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有照顾政策,但是今年8月15日已政策到期,我没把握住机会,有些遗憾。在此,恳请市政府、房产局能够把此项人才引进住房政策再延长1-3年,或者依次为参考,出台更加人性化的政策。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仍继续执行。其中规定,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户;上述人才在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住房。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