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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会章程

合肥房天下2009/04/09 11:3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新华会章程]

·简介

新华会隶属于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地产”)(含下属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新华地产为提升企业服务品质,增进新华地产和业主之间的交流沟通,以达到相互促进而设立的一个非赢利性质的会员组织。

新华会将以新华地产和新华集团整体资源为平台,通过丰富多彩的会员活动、全方位的置业服务、及时传达信息的会刊和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为您及您的家人保持密切联系,而您的意见和建议也将成为我们创造性地实现居住文明的动力。我们将以优质服务与诚挚关怀,与您共同创建温馨家园和营造高尚社区文化。

真诚地欢迎您加入新华会!

·宗旨

新华会以加强和您的双向沟通,真诚为您服务,共同创建美好家园为宗旨,致力于达成下列目标:
   您在购买或使用新华地产物业的时候,能够享受到与您会员级别相对应的优惠;
   您能够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取有关新华地产产品及服务方面的详细信息,了解您作为会员所具有的权益,让您在购房时拥有更多的信息;
   您可以与我们保持紧密的联系,能够有机会优先购买到称心如意的物业;
   您可以对本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建议权;
   您可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详细反映或投诉,并将得到及时地答复及相应的处理;
   您可以参加“新华会”积分计划,获得意想不到的惊喜和奖励;
   您可以享受新华地产及相关合作商家涉及生活各个方面的优惠,包括餐饮、宾馆、建材、家居等,我们会逐步完善本服务系统;
   您可以免费收到由新华会编印的《新华会》会刊;

我们会利用我们的资源,和您一起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让您获取更多的咨询,提升生活品质,拓宽事业平台。

·入会程序

在您入会之前,您需要填写一张入会申请表,经确认并获得会员卡及会员手册后,您即正式成为新华会会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入会申请表:

可以通过来函索取;
   可以在新华地产的各销售中心获取;
   从新华地产官方网站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会员分类

金卡会员:只要您关注新华地产,有购买我们的产品、享受我们服务的意愿,均可按入会程序成为本会的金卡会员。

铂金卡会员:如果您已经购买(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新华地产的物业,房款累计总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内,或者已经是华地会铂金卡会员,可直接申请成为铂金卡会员。

钻石卡会员:如果您已经购买(以签商品房卖卖合同为准)新华地产的物业,房款累计总金额超过(或等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已经是华地会钻石卡会员,可直接申请成为钻石卡会员。

优购卡会员:如果您租赁我们合钻街区的商业,可申请成为联盟商卡会员。

·会员级别晋升

在您申请成为会员后,会员将有机会通过参与积分计划获得级别晋升,详情请参看“积分计划”。  

·会员权利

金卡、优购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①您可以免费获取会员手册;
   ②您可以提前了解新华地产推出的楼盘情况,获得内部认购信息;
   ③您可以通过本会了解购买房产的基本常识,本会会尽力帮您解答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咨询和疑惑;
   ④您可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愉快投诉和细致反映,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或答复;
   ⑤您可以免费收到由新华地产编印的《新华会》会刊;
   ⑥您可以享受新华会联盟商家折扣优惠。

铂金卡、钻石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①您可以享受金卡会员所具有的一切权利;
   ②您的直系亲属被新华集团教育产业旗下的安徽新华学院、新华电脑专修学院、新东方烹饪学院录取可享受学费优惠,5000元以下一次性优惠10%,5000元以上一次性优惠15%;
   ③您的非直系亲属被新华集团教育产业旗下的安徽新华学院、新华电脑专修学院、新东方烹饪学院录取可一次性享受10%的学费优惠。

·会员购房优惠

金卡会员享有下列购房优惠:自购房或推荐购房享受总房款的0.3%折扣优惠;
   铂金卡会员享受下列购房优惠:自购房享受总房款的1%折扣优惠,推荐购房享受总房款的0.5%折扣优惠;
   钻石卡会员享受下列购房优惠:自购房享受总房款的1.5%折扣优惠,推荐购房享受总房款的1%折扣优惠;  
   优购卡会员享受下列购房优惠:自购房或推荐购房享受总房款的0.4%折扣优惠。


·会员守则

金卡会员须年满18周岁,铂金、钻石、优购卡会员未满18岁者由其监护人行使会员权利、承担遵守会员章程的义务;

您应积极维护新华地产及本会的社会声誉,在会期间不应有不利本会社会声誉的行为;

您应严格在积分核对期和积分兑换有效期内(积分兑换有效期为积分兑换之日起30天内)核对及兑换积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对积分,视为会员认同新华地产对其个人的积分记录;未在积分兑换有效期内兑换积分,视为会员自动放弃兑换积分权利,新华地产不再予以兑换积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对本会的财产无所有权、追索权或任何其他财产权利;

您在享受本会任何优惠或参与本会任何活动时,须在必要时出示会员卡;

会员卡仅供您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使用,不得转让。在新华地产通过公告明示的限定范围内方可转借使用;

您不得利用本会名义进行商业活动,进行不道德或任何有损新华地产及本会的活动;

持卡业主严禁在销售现场或利用网站、短信等方式公开拉拢买主,意以获取优惠及酬金,一经发现,取消相应的优惠,积分无效,并即刻取消其会员资格;

您的会员卡若遗失或被窃,须立即通知本会,办理挂失及补发手续;

本会有权随时终止任何优惠、服务的提供及活动安排;

本会保留各条款的。

·会员章程的修改

本会有权更改本会员章程,并无须事前通知。会员须接受已更改的章程的约束。

·会籍终止

新华地产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新华会”的运作,并无须事前通知。本会的运作被终止后,您享受的一切优惠及权利即告终止,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得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会或新华地产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或要求;

如您打算退出会籍,请将您的书面退会通知,以挂号函件寄至本会即可;业主会员需将会员卡一同寄回;

本会对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将予以解除会籍并追回其会员卡。

·保密原则

本会尊重您的个人资料隐私权,信守个人资料保密原则。


[新华会积分活动]

新华会积分活动参与对象为新华会金卡、铂金卡、钻石卡会员。新华会会籍属于会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

·积分类别:

兑换积分:“新华会”每一个自然年根据会员积分情况给予兑现奖励,起兑分值为500分,每年兑现奖励后,所有的会员“兑换积分”均清空,不累计到次年。(例如:从2008年1月1日算起,2008年12月31日积分清空一次,新华地产将于2009年度兑现2008年度的积分,以此类推。)

兑换标准:1分=1元,超过8000分赠送“新华之旅”

晋级积分:会员在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兑换积分的同时获得等额“晋级积分”,“晋级积分”不清空,每年累加,达到约定分值即可晋级。

晋级标准:铂金卡会员积分累计达到8000分可自动升级为钻石卡会员;

·积分方式
投稿积分:
文章类:50分/稿,向《新华会》投稿并获得刊发,以500-1000字为宜;
   诗歌类:50分/篇,向《新华会》投稿并获得刊发

推荐购房积分:(成功推荐亲戚、朋友购买新华楼盘)

金卡会员5分/万元
   铂金卡会员10分/万元
   钻石卡会员15分/万元
   优购卡会员7分/万元
   自购房积分:(会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再次购房)
   金卡会员自购房10分/万元
   铂金卡会员自购房60分/万元
   钻石卡会员自购房80分/万元
   优购卡会员自购房20分/万元

·备注

※ 积分不得转让、赠予、买卖;
   ※ 所有积分兑现均为税前金额,由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每年积分兑换活动开始时,新华地产将通过报纸广告、短信、活动海报、网站等任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业主积分核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会员未对本人积分进行核对,视为会员认同新华地产对其个人的积分记录;积分兑换有效期为积分兑换之日起30天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积分兑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华地产不再予以兑换积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 会员在华地会的相关积分不可以累加到新华会“兑换积分”上进行兑现。

·温馨提示

积分活动所称“购房”行为,指凡与新华地产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履行付款及相关手续、取得新华地产所开发的住宅、商铺、写字楼等物业(车库及新华地产特殊注明的物业除外)的行为;

除特别说明外,新华会积分赠送可与正常的公开购房折扣同时享受;

推荐购房积分时,会员需和被推荐方在次到销售现场时共同表明推荐关系,同时在《新华会推荐购房积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且被推荐方推荐购房获得确认后,即可办理推荐购房优惠及积分;如会员不能到现场表明推荐关系,被推荐方可持会员卡到现场表明推荐关系,事后会员本人需到新华地产补签《新华会推荐购房积分登记表》,且被推荐方推荐购房获得确认后,即可办理推荐购房优惠及积分;

若存在多名推荐人,则仅有得到被推荐人确认并在《新华会推荐购房积分登记表》上登记的一位推荐人取得积分;

会员自动退会后,兑换积分、晋级积分均自动取消;

会员推荐的客户退房,其推荐购房积分将被取消;

每年积分核对及兑换均有时间规定,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和兑换积分,视为会员自动放弃;

所有积分取决于新华会的证实认可,新华会拥有本积分活动。

本章程自2009年4月12日起正式启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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