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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圈地”忙 楼上住户干“瞪眼”?

江淮晨报2015/06/18 11:2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晨报讯 读者李女士2013年搬进了经开区一小区,由于小区设计独特,3楼的住户渐渐地把楼前空地圈了起来,有的种花有的种菜。“圈住了部分公共用地,平时想活动锻炼都不行。”这让她很是郁闷。

事件:李女士所住的小区不同于一般的住宅小区,一楼二楼是门面,三楼四楼是住宅。除了本身的阳台外,三楼和四楼共用前面一块大空地。渐渐地,三楼住户便把自家门前的空地围了起来,有的种花,有的种菜,还有的用来堆放杂物。

记者帮忙:记者来到李女士所在小区。小区12栋楼全部连在一起。一楼二楼对外是门面,三楼四楼的住户从后面的单元门进入。小区前后三个单元门,三楼楼前有一块大空地,而四楼的楼梯则在三楼墙外,有点儿类似于别墅的外置楼梯。

记者注意到,三楼的多数住户都用铁栏杆或者铝合金栅栏将周围的空地围了起来。有的三楼住户将一整块空地都圈了起来,也有四楼住户将自家楼梯前仅存的一点空地圈起来养花种菜,还安装了防盗门

居民这样做,到底算不算违建呢?对此,辖区芙蓉社居委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此前也接到过投诉,并和物业一同查看过现场。但是,由于居民仅仅是将空地围起来,并没有在上面搭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因此算不上是违章建筑,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内。他们也只能让物业向住户下达通知,加强自身管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小区所属的香怡物业公司,负责人何女士称,此前他们和业主沟通过,由于小区12栋楼是连在一起的,因而业主认为如果一户被盗,很可能多户遭殃。这就导致业主私自“圈地”并单独安装防盗门。不久前,物业向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收效甚微。

对此,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的方达夫律师说,这种情况涉及到《物权法》。方律师解释,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某个业主如果占用公共用地,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可责令业主恢复原状,业委会还可以授权物业公司对其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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