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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管理细则落地包河 租房合同半月内要备案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2013/06/09 07:3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房屋租赁背后所涉及的安全、合法等问题逐渐凸显。5月1日,《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日前,针对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落地包河。

《条例》对房屋租赁管理中最重要的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此,包河区落地细则在《条例》基础上细化了部分规定。按流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15天内,房东应到房屋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经纪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居间服务的,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7天内,将合同报送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委托代理房屋租赁的,应当代为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按照“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标准,全面采集租住人员信息。同时,房东在租房后必须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祝新才、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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