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之妻卖房产或净赚1800万港元
广州日报2009/09/03 09:2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黄光裕之妻2005年10月以5500万港元购入浅水湾的一套房,若以7300万港元的价格出售,可赚1800万港元,不到4年的时间,幅度超过三成。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在市场上的任何小动作均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昨日,有报道指,黄光裕之妻杜鹃私人持有的浅水湾道56号的房产,或将以7300万港元的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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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房产超过三成
值得注意的,黄光裕的上次资产处理动作“引火烧身”,夫妇两人所持16.55亿港元的国美股权被香港法院冻结,该案是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申请冻结资产中涉及金额的一次。
虽然香港证监会是以黄光裕与杜鹃曾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涉嫌证券欺诈为由,向香港法院申请对其资产进行冻结的,但业界普遍认为,冻结黄光裕资产与其“高抛低吸”国美股权有关。
今年6月22日,黄光裕通过二级市场以平均每股1.705港元的价格抛售国美电器2.35亿股,总共套现资金约4亿港元,成功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其后又以老股东的身份参与国美供股,以每股0.672港元的价格,全数认购自己权利范围内的股权,在国美的持股比例为34%,牢牢占据大股东的位置。
或缺席下周的耹讯
按香港高院上月发出的临时强制令,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的资产冻结案将于9月8日在港聆讯。根据相关规定,黄光裕夫妇可委派代理人出庭。国美官方昨日对黄光裕夫妇处理房产和“高抛低吸”等做法不作评论,强调“股东个人行为,与国美公司业务无关”。
黄光裕接受调查后资产运作情况一览
2009年6月22日:国美公布融资方案,贝恩将以18.04亿港元认购国美新发行的七年期可换股债券,国美同时向符合资格的现有股东提出公开发售
2009年7月20日:黄光裕减持国美电器2.35亿股,套现约4亿港元,持股比例由29.78%下降至27.94%
2009年7月31日:国美公布公开发售股权结果,黄光裕耗资5.49亿港元认购,持股上升为34%
2009年8月7日:国美就黄光裕股权被冻结一事作出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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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香港法院冻结黄光裕夫妇16.6亿港元资产
黄光裕夫妇,近日突然被香港法院冻结了资产。黄光裕夫妇及其关联的两家控股公司已被禁止处置或出售所持的价值16.6亿港元的国美电器股份。根据国外媒体报道,香港法院是根据香港证监会的申请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可能正是因为黄光裕这次认购新股行为涉嫌欺诈及虚假交易。
根据国美电器7月3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在国美针对老股东的股份增发过程中,黄光裕及其联系人对享有的约8.16亿股认购股份进行了全额申购,共耗资约5.49亿港元。照此计算,尽管失去了人身自由,但黄光裕家族在此次增发后不仅没有失去国美大股东的地位,反而持股比例还由此前的33.7%提升至34%。而由于国美增发股份发行价与现实股价存在较大差价,黄光裕此举的账面就高达12.8亿港元。
事实上,有消息称自黄光裕去年11月被北京警方控制后,其在内地的资产就已经被冻结,因此其当时能否参与国美股票认购保持住大股东的地位曾成为悬疑。然而,根据香港联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黄光裕曾于7月20日大手笔减持过2.35亿股国美股票套现约4亿港元,此举被认为与其筹集新股认购资金有关。这意味着黄光裕是以较高的市场价格1.705港元/股卖出了部分国美股权,再用变现的资金以较低的增发价格0.672港元/股购进了更多的国美股份,从而保住并巩固了国美大股东的地位。目前外界普遍认为正是黄光裕这次“高抛低吸”的操作令香港证券监管部门作出了冻结其股票交易的决定。
据报道称,香港证监会是以黄光裕等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中“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的条款,要求法庭下令冻结资产。香港证监会要求,除了10万元或以下的讼诉费用外,禁止黄光裕等处理或转移在港超过16.55亿港元的资产,包括所持有股票,这些股票资产应交予法庭。
针对此事,国美电器昨天上午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回应称,目前还没有任何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就该项法庭命令与公司进行过接洽。不过国美也强调,该法庭命令只涉及黄光裕夫妇私人资产,与国美或其子公司的业务无任何关联。不过昨天国美股价依然出现了7.78%的大幅下跌,国美也同时提醒投资者谨慎购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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