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代缴房屋契税成潜规则 业主不交钱不给钥匙
中广网2012/12/02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北京朱先生通过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他购买的一套85平方米的商品房按照与开发商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的约定年底交房,但几天前,他却收到了世纪鸿城寄来的通知单,要求以3%的税率,将房屋契税交到销售商处,否则就不能如期收房。
根据北京房地产契税的有关政策,只有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契税才是3%。像朱先生这样买85平,只需要交1%。收到这份统一缴纳3%契税、才能如期收房的通知单的业主们找世纪鸿城理论过,但开发商方面表示,因为不掌握业主们是不是首套房,所以,统一按照3%的税率先来收取。业主们则表示,在买房时就已经提交了首套房的证明。
业主朱先生:因为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在资格审核的时候,有相关的证明已经证明我们是不是首套房,或者对面积有什么要求,具体情况他们应该能够掌握。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和地税局2011年11月发布的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住房,面积90平米以下,按1%征收契税;90平以上、140平以下的,税率为1.5%。而现在,世纪鸿城通知业主们,不论首套二套、不管面积大小,一律先收3%。昨天(11月30日),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询问了中原地产的销售主管刘女士,销售主管刘女士的回答是,不统一交3%的契税给开发商,就别拿钥匙。
刘女士:不交3契税没法给您办收楼,耽误的不是您自己嘛,您拿您自己的房子跟我们谈什么呀。
而另一位销售经理孙先生也表示,业主想自行去税务所是办不成的。
孙先生:您现在目前是办不了缴纳契税,因为还没有交房,手续不全。
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也坦诚,开发商代收契税的现象很普遍。
工作人员:您这个情况很普遍,但是其实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您可以看一下契税暂行条例,税法上都没有"代收代缴人"的说法。
也许正是由于以上这些原因,很多人都以为,买新的商品房时,税务部门要求的材料难以备齐,必须通过开发商缴纳。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当记者向北京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咨询,业主可否自行缴纳房屋契税时,这位工作人员说,业主们不是可以,而是应当自行缴纳。
工作人员:在税法地位上,业主是法定纳税义务人,应该提着材料把税交到税务所。
刘女士:如果我们多收了的话,应该差不多半年左右的时间,过了明年春节、五一前后就能给您退了。
记者:这边会给我们按银行同期给利息吗?
刘女士:不会。
记者:等于这五、六万块钱白放在这了,是不是?
刘女士:也不是白放,我们还得去给您代收代缴,开发商这边有连带担保责任,要不然我们也不愿意做这事,挺辛苦的。
与世华泊郡相隔不远、同为世纪鸿城所开发的小区"筑华年",业主们也在反映同样的问题。而两年前就在大兴买了"金泉时代"商品房的陈先生说,当年收房时也碰到过这种情况,至今,开发商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也没有退还他多收的契税款。
陈先生:因为当时有一个关于90平米以下首套房是可以享受契税的优惠大概能省下一半的钱,但是后来我在反复跟开发商交涉过程中,开发商跟我说这笔钱只能由开发商来代售,而且必须全额交,之后能不能退回来他们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说法,至今现在已经过了两年多了,这笔钱也没有踪影了。
著名房地产维权律师秦兵说,开发商强迫业主必须通过其代收代缴3%契税属于违法行为,业主随时可以和开发商解除委托合同,而不必担心违约问题。
秦兵:业主随时可以选择到税务局交还是让开发商代交,因为业主与开发商签是委托合同,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随时变更纳税方式。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