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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不得低于三成 无纳税证明外地人暂停房贷

北京青年报2010/09/30 09:5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北京“限购令”或将推广

原文: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解读:

事实上,4月中旬,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头文件“国十条”出台至今已经有4个多月过去了,但只有北京、深圳、天津、广州等几个一线城市和为数寥寥的几个二线城市出台了地方细则,而其他城市至今没有响应“国十条”出台相应细则。也正是如此,早在7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副主任王珏林就提出,地方政府不重视、政策执行力度不力是本轮房地产调控中的问题之一。

而在出台细则的几个城市中,北京市包括“限购令”在内的细则是房地产业内人士公认最严厉的。4月30日下午出台的“北京细则”明确: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这是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在引起强烈反响,多位业内人士和购房人在当时提出,如果北京限购令得以推广,楼市降温速度能加快。

而昨晚出台的新政将这一“想法”变成了现实。文件在强调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调控政策的同时,并明确“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此外,最值得关注的是有关“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认为,北京商品住房“限购令”或将在其他城市推广,而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购房需求。


无纳税证明外地人暂停房贷

原文: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解读:

房贷再度收紧。昨天出台的房贷新政较之前比,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首付金额大幅提高

首套商品住房首付全部上调到三成及以上。而此前房贷政策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是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且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为20%。

不难看出,此前房贷政策支持的中小套型首套商品住房首付也开始提高。以北京目前成交均价2万元/平方米的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商品房为例进行新老房贷政策下购房人首付款对比:显然,昨天之前,购房人需要支付的首付为80平方米×2万元/平方米×20%=32万元,而今天开始,首付则变为80平方米×2万元/平方米×30%=48万元,相差16万元。而购买中小套型的一般为首次自住购房,经济能力有限,多出的16万元首付不是小负担。

■变化二:外地人购房政策更严

外地人贷款购房的政策变了。昨天之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5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购房人,可按第二套(及以上)房贷政策执行,即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而昨天的新政明确,今天开始,这类外地人贷款购房被暂停了。业内人士预测,该项新政将对燕郊、“京津冀时生活圈”以及海南等外地人群购房比重大的地区影响加大,如果执行严厉,性房价下降或许从这些区域率先开始。

■变化三:买房不能再用消费性贷款

禁止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而在昨天之前,事实上,自4月二套房贷政策从严以来,招商、交通等银行推出的“综合性抵押款”等产品,实际上就是帮助许多二套购房人规避“二套房贷”高首付、高利率的。据介绍,此类综合性抵押款的利率经过优惠后一般能低于基准利率,获得的综合性款则用来支付新购二套房屋的房款。而自今天开始,随着新政的出台,这条规避二套房贷高首付、高利率的路被堵了。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房贷政策的再度从紧,将对近期又开始跃跃欲试的“购房人”造成心理打压,将使得出现“非正常反弹苗头的楼市再度平稳”。


新政·落实

央行银监会昨叫停三套房贷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全面被暂停,贷款买房不分面积大小首付一律三成以上。昨天,央行、银监会出台更严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两部门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央行、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此外,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在打击投机购房的同时,央行银监会表示要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出台的信贷新政中影响比较大的要算是首套房贷的首付提高。以前北京地区对于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已开始执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认房认贷”,在贷款成数方面以90平米房产为划分界线,90平米以下贷款首付还能两成;90平米以上贷款成数为七成。今后,不论房屋面积大小,首付都得提高至三成,原来150万的房子首付只要30万,现在就得多付15万。而第三套房贷暂停的要求对北京市场影响不大,此前京城绝大部分银行已经自行停止了三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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