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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房产新政:取消住宅分类标准 土地税优惠延续

2025/04/26 11:05 北京市

今日热点:四川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四川省出台房地产政策,全面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分类标准,同时延续土地税优惠政策。根据规定,满足容积率1.0以上、单套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且价格低于同区域均价1.2倍的住宅项目,若额未超扣除项目20%,可继续免征土地税。新政有效期至2029年底。

今日热点:四川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四川省近期推出房地产调控新举措,对住宅市场分类标准作出重大调整。政策文件显示,该省将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这一变化将直接影响全省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税收政策。

在税收优惠方面,新政延续了原有的土地税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同时满足三项条件的住宅项目仍可享受税收优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符合条件且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税。

对于各地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原有规定。确需保留原有标准的地区,需向省级相关部门报备。这项新规立即生效,有效期将持续到2029年12月31日,同时对2025年1月1日至实施日期间的相关事宜具有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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