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告登记中提到买卖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生效后30日内委托买方向莱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什么意思?$https://m.fang.com/ask/ask_3379414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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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告登记中提到买卖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生效后30日内委托买方向莱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什么意思?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告登记中提到买卖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生效后30日内委托买方向莱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任何一方逾期不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末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什么意思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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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680615433
发布于2018-07-1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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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139467462
丨Lv 1
您好,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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