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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9月12日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中说明房子为预售商品房;规定了认购金5万元,并要求在7天内签订购房合同。后来应开发商要求于9月17日补交定金5万。至今已过签订合同时限,还未查询到预售证的公示。经多次询问,售楼部也表示要到月底才能签约。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证,还能其要求退还已交所有定金吗? 北京市

    购房 认购 定金 房屋预售 举报

    提问者:leana_lin

    发布于2016-09-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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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金刚狮子 丨Lv 3
    你好,具体需要根据预购协议内容处理,是否违约及是否能退还定金也同样需要根据协议。
    +1 2016-09-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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