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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房逾期交房如何处理

    你好。 我于2013年我购买了**花园预售商品房,合同规定2014年6月30日交房,可**花园自2014年初已基本处于停工状况,至今已一年多,开发商一再忽悠交房日期。 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规定“交房期限为2014年6月30日前”;第九条、逾期交房责任规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超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关于商品房交接规定“买受人应在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之日起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关于合同解除规定“买卖双方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为一年”。 现我想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并退款,行不?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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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奥利翁

    发布于2016-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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