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租房的过程中,很多人都会忽略掉押金或者是租金等等情况,那么可能就算缴纳了足够的租金,可能还会遇到一点点纠纷。大家如果想要避开这些问题,可以先了解租房注意哪些问题以及租房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等等相关的问题,以后可以透过一些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租房合同的纠纷。
租房注意哪些问题?
租房的时候要考虑清楚押金和租金的问题,而且如果有任何房屋维修的情况,都要来进行协调。
1、租金及押金
需要注意每个月的租金是多少,租金是月付、季付还是年付。支付方式是现金、转账还是银行汇款等,支付日期是哪天,要确保在该日期交付足额的租金,以免违约。
需要明确押金是多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承租人应扣除的费用后,剩余押金需要如数退还至承租人。
2、关于房屋维护及维修是如何约定的?
在租赁期内,房屋内设施若是自然损耗,租客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七日内维修,预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修理,费用有出租人承担。若因维修导致租客不能正常租住的,可以相应的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若因租客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设施发生损坏的,租客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3、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方面满足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合同。甲乙双方还可以自行约定党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4、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影响租客安全、不承担维修义务导致租客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向租客支付违约金。
租赁期内,出租人要提前收回房屋、租客要提前退租的,除非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客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者返还房屋的,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租房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上面的介绍是租房注意哪些问题以及租房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希望大家在租房时,都能够参考这些内容,找到一些合适的方式信息,也能够减少租房子的风险和纠纷问题。很多人在选择租房方案的时候,主要就是平时没有了解过,到底有哪些注意事项,而且也不知道未来有哪些可能存在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大家要重视上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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