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安置,此时就会修建一种叫做安置房的房屋来安置被拆迁人。毕竟安置房也是房产的一种,那么其是否能进行买卖呢?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三、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
反之,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房屋征收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屋拆迁前具备合法的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的办理,但是只要有征收协议书,虽然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为了防止之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手续不只是处理买卖双方的关系,同时也是处理买家与银行、与中介之间关系的一个必要措施。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并且会适当收一些费用。这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在此提醒各位,房屋的买卖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为防止不必要的买卖纠纷,当事人双方均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了解安置房的具体情况以及风险,再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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