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在很多的城市都可以看到,在购买的时候要注意具体的买卖方法和流程。买房子是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注意一下具体的买房流程,要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那么在山东省经适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经适房离婚如何分割?我们来看看小编的相关介绍吧。
一、在山东省经适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按照下述方法确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拥有;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的登记时间可能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种情形下,房屋应当购买房产的一方。
二、在山东省经适房离婚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房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予以分割,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
1、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此时,应当对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另一方予以经济补偿。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个人。
2、如果夫妻选择协议分割的话,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3、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就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4、离婚分割时,因为经济适用房涨幅都比较大,按照原价分割则对不能得到房产的一方极为不利;但是,按照市场价分割的,又与经济适用房政策相违背。因此,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成为司法的一大难点。
5、在实践中,由于很难确定房产的价格,也难以确定分割数额,因此,双方可以采取竞拍的方式,有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这样会比较公平。
山东省的朋友们如果遇到了离婚的事情,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房产的分割,这样也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影响。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在山东省经适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及经适房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山东省的朋友们分割房产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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