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从东莞多家银行获悉,东莞首套房首付比例暂未调整,仍维持三成以上标准,二套房贷执行标准亦暂未调整。而从2013年开始,东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一律提升至三成。
1、东莞首套房首付仍是三成
房天下从东莞中行、建行、工行及东莞银行等多家银行了解,目前东莞各银行首套房贷标准依然是首付三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尽管东莞各银行表示首付比例暂未调整,但放贷紧张的局面依然不变。
2、东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律提升至三成
2013年2月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通知称: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同时,还要求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同时,还公布了调整首套房首付一律三成、购买“双拼房”及“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等内容。
以下是通知正文摘录: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根据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继续坚持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二)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三)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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