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高已提至120元。上期我们介绍了公积金贷高额需要满足的主观条件,这期我们接着公积金贷高需要的客观条件。
上期回顾,点我查看: 《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满足这4点才能贷高》
客观条件一:房子不能超过90平方米
既然是使用公积金买房,那么房子本身的认定当然是首要条件。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此前调整后的政策,购买政策房或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
除了首套房,如今许多购房者出于子女和养老原因,会购买第二套房,但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必须在31.31平方米以下才能用公积金。
案例分析:
老马此前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为了方便孩子,想再购 套地产,但公积金贷款有面积要求,对于想买二套房的人来说,如果现有家庭人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1.31平方米,将无法购买二套房。以家庭人口计算, 套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3.9平方米,老马 套房已超出了公积金贷款的面积要求,只有卖掉现有住房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选择商贷。
客观条件二:二套房也贷不了高
如果公积金贷款认定为二套,购房者在贷款时,除了公积金本身多只能贷80万元以外,对于贷款总额也有限制:只能贷到房屋价格的40%。也就是说,购 套500万元的房子,商贷+公积金贷只能贷出200万元,客户首付需要交300万元,资金压力大。
客观条件三:单身市管不能少于840元
除了首套房的标准外,在还贷能力方面公积金也与商业贷款有所不同:并不仅仅是需要满足单身或者夫妻月收入总额须是月供两倍以上的要求,在公积金缴存额度上,也需要满足个人市管公积金月缴存额度高于840元或夫妻总额高于971元的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双方缴存的这一项中,只能认定市管与国管、中直、铁路公积金合并计算,在外地缴存的并不可以纳入进来。
客观条件四:租房提前记录也不行
与商业贷款不同,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并不以“还清”为准,而是采用了“认房认贷又认提取”的标准(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的公告,当年缴存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仍为0.35%,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85%。这个利率明显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因此,一些短期没有买房打算的居民盘算着提取公积金。
于是问题就出现了,提取公积金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即使是租房也不例外。
案例分析:
小陈是北京的市管公积金,月缴存600元,小陈老公是国管公积金,月缴存700元,超过971元的条件,且符合公积金首套房标准的人,购买住房也是90平方米以下,理论上可以贷款到120万元的高额。但是因为中间提取过公积金用作房租,终120万没有审批,两口子还是找人借了些钱多交了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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