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新闻经常可以看到房产纠纷的案例,不过大家如果只是当新闻看,看过之后也许就不记得了,当决定交易房产的时候也想不起这些案件了,所以大家在交易房产之前可以重新了解一下,从这些案例中吸取一些教训,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下房屋纠纷案例有哪些?房屋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房屋纠纷案例有哪些?
案例1:有一位梁女士即将结婚,为筑爱巢两人买了套二手房。由于买的是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办理过户的手续较繁琐,因此他们先交了首付后,拿了房子钥匙为装修做准备。没想到,有一天他们请人来做设计时,开发商突然出现,原来他们是来维修楼下住户天花板的。
这位梁女士赶紧找来中介机构和卖方要退房,中介机构推说不知情,卖方则说从未维修过,质量已经得到买方认可。于是定金不退,中介费不退。梁女士的洞房还未构筑,就有一场官司摆在眼前。
案例2:那曾经有一对老夫妇,看中老市区里一套二房一厅的老房子,中介人员带着去看房时,有一房间因为还出租给他人,无法进入。老人对看到的客厅和房间还满意,中介人员也称,那出租的房间也大致相同。于是老人签了买卖协议,交了中介费和定金。但是在第二天看到那出租的房间,房间墙体的裂缝触目惊心。虽然退了定金,但中介费只退了一半,平白无故地损失了千余元。
房屋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一般质量问题。
对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当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3条,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房屋质量不合格。
那在《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迟延交付房屋。
我们要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述内容就是有关房屋纠纷案例有哪些?房屋纠纷的类型有哪些的全部介绍了,房屋买卖过程,如果大家稍有不注意,就极有可能被别人抓住漏洞,制造纠纷,然后要求一些比较过分的赔偿,所以大家尽量不要让这种事情出现在自己交易房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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