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夫妻财产分割秘籍:名下房产究竟归谁?
结婚了,两个人的世界里突然多了一个共同的“家”。说到家,房子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用自己的收入购买了房产,而出于某种原因将房产登记在了另一方的名下,这时候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这个房子最终归谁所有呢?
这个问题答案其实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里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即便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只要这份财产是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理论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去处理这份财产,不分谁的名字出现在了房产证上。
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声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呢?这时,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份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婺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情况,例如房产是一方的个人继承财产等。如果提供不出证据,那房产还是归两个人共同所有。
理解这些规定后,夫妻双方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就能更加明智地做出选择。如果遇到疑难杂症,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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