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的“京十五条”发布之后,为贯彻落实限购政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首都之窗网站,《通知》重点落实了“京十五条”中有关北京买房条件,以及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资格的规定。
北京买房新政策——申请购房需要提交哪些审查材料?
《通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房资格的审查,规定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北京买房新政策——提交完审核材料的流程什么?
提交上述材料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网上签约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应将《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并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并提交。
北京买房新政策——外地人、外地户口北京买房政策
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外地人、外地户口家庭在北京买房子,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申报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满足这些条件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
(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3) 有效暂住证
(4) 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买房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外地人、外地户口家庭在北京买房子,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申报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并提交相应材料。
附 《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如需下载《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请进入首都之窗网站“政务信息”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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