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楼市回暖势不可挡 郑州新规频出来“压惊”
房天下2013/01/06 09:0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岁末年终,楼市突然翘尾,楼市不仅保持高成交量,价格也出现明显的反弹。对于郑州楼市而言,这个冬天不太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其中,53个城市的住宅价格环比上涨,创下年内新高。相比于10月份35个上涨城市,11月份快速增加至53个,全面回暖趋势明显。其中,21个二线城市的平均涨幅为0.25%。
具体到郑州,根据郑州市房管局的统计数据,11月份,郑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8599套(间),销售面积83.2万平方米,销售均价6876元/平方米。而在10月份,郑州市商品住宅销售7998套(间),销售面积73.45万平方米,销售均价6696元/平方米。年末翘尾行情十分明显。
土地市场表现的更为明显,2012年,自国内一线品牌房企进驻郑州之后,部分本土房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肆拿地,开发商拿地热情高涨。而一线城市个别楼盘提价、抢房以及地王等现象,引发购房者对房价可能暴涨的恐慌情绪进一步蔓延。
基于2012年楼市成交量整体上升以及房价的波动情况,业界关于“房价将于来年进一步暴涨”的预期逐渐加剧。来年的调控政策趋势正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对于年底频频翘尾的楼市,12月2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修订了《商品房预售方案》格式文本,让购房者更全面地了解项目信息。本次新版预售方案中,对车库归属、项目配建附属情况进行了明确表述,要求开发商如实填报车位的位置、数量,并明确是向小区业主出售、出租或者附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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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预售制度不难看出多了约束开发商的规定,例如,对于开发商分期分批开盘的行为,新预售方案要求开发商:必须写明项目一共分几期,每期推多少房源,每期的开工、销售时间等。分批销售的即使前几期已售完,也要在后期的预售方案中予以公示。
同时也对预售方案做了约束:首先要求开发企业作为工程质量的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果开发商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提供担保的另外一家公司,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这样能限度地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在预售方案中,开发商需要填报: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屋面保温材料种类、保温层厚度;外墙保温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种类、保温层厚度;外门窗型材、窗玻璃材料等。
新版预售方案中,对车库归属、项目配建附属情况也进行了明确表述,要求开发商如实填报车位的位置、数量,并明确是向小区业主出售、出租或者附赠。避免了小区在交付后发生车位使用问题纠纷,或者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的车进小区车库等。还对小区地下人防工程等公共用房的产权,明确约定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用房,哪些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哪些属于开发商的。
如果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开发商想调整价格,尤其是想提价时,往往会不再对外发售房源,对此,新版预售方案也做了规范。如预售方案申报价格发生调整的,房企应重新申报,新的销售价格未上报前,可售房源仍按原申报价格销售,不得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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