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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成摆设 开发商玩猫腻不按标价卖房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1/05/02 10:5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生活日报 崔荣杰)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从5月1日起必须全部进行明码标价,济南市场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济南的大部分楼盘都已经在售楼处悬挂了房源信息表,对在售房源的价格进行了标示。但记者也发现,部分楼盘在执行明码标价时仍然有执行“不彻底”的地方。业内人士表示,楼盘明码标价对房价的调控作用如何,还要看后期的执行情况。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相关公示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六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第九条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第十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济南走访9家楼盘,有7家悬挂了公示牌 商品房销售新政在济南市场有反应

“我今天去南边一个楼盘看了看,他们好像没有公示房源和价格,国家发改委不是要求都公示吗?”1日,市民路先生向记者反映。

1日上午,记者来到该楼盘,确实没有发现有公示房源信息和价格的公示牌。当记者向售楼人员询问时,工作人员引导记者来到大厅里面的客户休息区,记者在那里看到了房源的公示表格,表上公示了在售房源的价格,一套一价。由于要到客户休息区才能看到,难怪路先生没有看到。

1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市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和市中心的九家楼盘,发现有7家楼盘在售楼处运用易拉宝或者展示牌等方式公布了目前在售的各套房源情况。几家楼盘的展示内容中,包含了在售房源的楼层、面积以及每套的单价等。两家没有进行房源明码标价的楼盘都位于市区北部,对于没有公示的原因,他们都表示已经好几个月没推出房源了。但据记者了解,其中一家楼盘还是有少数房源没有售出。

从总体情况看,济南大部分开发商对明码标价政策都有所响应。“做个公示牌也就几百块钱,但要是被查到,就是几万块钱甚至是暂停销售的代价,在这个‘当口’,开发商们还是比较明白的,所以都会选择执行政策。”对于开发商这次的表现,省城一家楼盘的销售负责人这样说。

有的公示牌位置偏僻,有的不标单价 新政执行首日,还有不少执行不到位

新政执行首日,虽然大部分开发商都对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反应,但记者发现,与政策原文相比,部分楼盘仍有不少执行不到位的地方。

在市中心一家楼盘,记者进入售楼处后,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有公示房源信息的展示牌。经工作人员指点,记者才在售楼处西边的偏僻角落里发现了一个牌子,对房源信息进行公示。记者发现,公示的内容不是很全,表上只是有在售楼盘的楼号,然后就是楼层、面积和每套房子的总价,对于购房者最为关心的单价却没有公示。

记者在该售楼处随机问了几位来看房的市民,大部分人表示没有注意到还有个公示房源的牌子。还有的看房市民表示,这个公示房源的牌子有些看不懂,“你看,这个牌子上只有几个数字,数字代表什么意思都没有说明,单价也没有,看不明白。”正在看房的市民林先生说。记者发现,类似情况不是个例,在西部一楼盘,虽然有公示牌,但只是公示了总价,对于单价也没有明显标示。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单价。“难道他们的单价还得我们去算?”一位看房者不满地说。

除了不标单价,还有的楼盘没有对已售房源的信息进行公示。在记者走访的三家楼盘,虽然标出了已售房源,但没有按规定明确标出这些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而据记者了解,其中不少房源在实际成交时都有一定的折扣,与表上所示价格有所不同。

在经十东路附近一家楼盘,售楼人员的说法更是让记者疑惑,“我们的价格都标出来了,但有些房源的价格不一定按实际标示的卖。”这让记者担心部分楼盘的明码标价是否只是个摆设。

■业内人士谈

商品房明码标价 开发商短时提价被杜绝

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有业内人士表示,此项政策出台的意义在于物价部门也将成为房价监控部门之一,从1日执行的情况来看,虽然具体效果仍待观察,但起码开发商短时提价的行为被杜绝了。

世联怡高济南市场部经理梁伟说:“从天执行的情况来看,明码标价对济南楼市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房价一旦定下来,并向政府申报后,开发商就不能轻易变动价格。所有涉及房价的收费项目全部列出后,开发商也不得任意添加收费项目。目的是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房价全部公开后,开发商以前边小批量分批推房源边涨价的行为行不通了,价格透明化,开发商与消费者信息对等了。”

■延伸调查 有的开发商可能会钻政策空子 先定高价后打折 实际卖价比预期的还高

对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的执行,使得开发商难以囤房和随意涨价,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部分开发商会想办法进行规避。济南一开发商私下向记者透露,随着新政的进一步执行,部分开发商可能会想办法对付,比如可能会采取在开盘定价时将房价定高,然后再在以后的销售中采取逐次打折的方法进行销售,这样就给了自己很大的操作空间。举例说,开发商如果想将房子卖到9000元,可以在开盘时将价格定到10000元或者9500元,然后在随后的销售中采取打9.5折、9.6折、9.5折等方式销售,这样的话,不仅用降价促销吸引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打不同的折扣来进行“暗涨”,而不用再去备案。

对于一些开发商对已成交房源的价格没有进行公示的做法,这位开发商分析其中也包含着开发商的小心思,“购房者看房价涨没涨,就是要看原来销售的那些房子价格是多少,开发商不公开已售房源的价格,这让购房者没法参考,给了开发商更多的操作空间。”

“当然这也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如果政策在各个环节都把关很严,在定价环节又进行严格审核,开发商可能就彻底没有空子可钻了!”这位开发商表示,政策要想发挥重要作用,还得长期严格执行才行,因此明码标价政策对市场产生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还得看执行力度。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五一起售房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各地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昨天展开调查。

郑州市

上午,记者走访郑州市区内多家楼盘发现,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在东区一家刚刚开业的售楼中心,售楼小姐以价格未定为由拒绝公示:“我们现在需要你交诚意金,你买一套房子需要交十万块的诚意金。我们现在价格还没有出来。”

山东

在山东,记者来到一家已经开盘正在销售的楼盘售楼中心,依然没有看到有关一房一价的价格公示表,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想做一个更漂亮的挂在墙上,这个肯定在节后了,因为现在都在放假嘛!”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也把二手房列入其中,可多家中介机构表示尚未接到通知,执行也较为困难:“我们还不知道呢。二手房没法明码标价,因为主动权在业主方面,比较优质的贴出来,不优质的一般都不贴。”

不标价可以投诉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光远表示,消费者一旦发现开发商、二手房中介没有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规定执行,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们将进行及时查处。”

最近,国家发改委以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展开大范围的检查,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政策真正推行下去。


为了调控房价,4月20日西安市房管局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应在销售网络系统中填报每套预售房屋销售价格,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一价清”相关规定。那么,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照章执行了呢?

今天是五月一日,根据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今天是房屋销售“一房一价”、“一价清”的天。然而,记者探访到的却是这样一番情形。

记者:你们价格是多少?

售楼人员:价格是6400左右。

记者:你们价格表在哪呢?

售楼人员:我们价格表是不对外的,属于商业(秘密)。你要看上哪个房子,我给你抄它的价。

而当记者问道,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开发企业应按前款规定于4月30日前在销售网络系统中补填每套房屋销售价格时。未曾想,这位售楼人员竟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售楼人员:开放商那肯定是往高里报嘛,肯定会给自己留够涨价的空间呢。

这番雷人雷语出自于西安市长安区,一家名叫天都佳苑的楼盘销售员之口。人家说了,她之所以说话这么硬气,是由于他们的房子根本不愁卖。

售楼人员:我给你说,我们房源已经不多了,并不是刚盖起来或者正在挖坑。我们15号封顶了,并不是说卖不出去。

归根结底,总之一句话,想买你就买,不想买,你就走人。

记者:那你如果给我报价报高了呢?

售楼人员:我不会的,不会给你报高的,报高了我们领导、同事都不答应,因为,我也提不了多少提成,千分之一的点。

看来,天都佳苑的楼盘想卖多少,都是自个说了算。那么,其他都盘呢?记者随后又走访了位于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的几家楼盘。

记者:7800(一平米),是你们定的价吗?

售楼人员:是的,是我们定的价格,一房一价。

记者:能看一下吗?

售楼人员:那是我们的价单。

这是今天中午,记者在一家名叫紫珺长安的楼盘走访时,遇到的一幕。与天都佳苑销售人员强硬态度所不同的是,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之下,售楼人员终于从前台接待处向记者出示了一本价目表。

记者:你们应该张贴出来嘛。

售楼人员:这一样的,是个册子。

记者在这个名叫紫郡长安的楼盘销售处,并没有看到主管部门所要求公开的销售进度表等内容。而在另外一家名叫格林春天的楼盘销售处,售楼人员是这样解释“一房一价”政策的。

售楼人员:等于说是,我到房管局去备案的时候,你是哪个小区的,他一查均价,不管你是买几楼的,只要不超过均价就行了。

看来,对于“一房一价”的政策,这位售楼人员同样坠入了云里雾里。

记者:在房管局查不到你们的备案价吗?

售楼人员:那还没开始呢,它即使是今天开始执行,也是一个片区、一个片区执行的。我们这边还没有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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