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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住房保障法已起草 政府保障不力将被追责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01/31 09:3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透露,我国已经开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如对住房保障不力,将面临追究法律责任。

王振民代表介绍,他本人便是《住房保障法》的起草人之一。之所以要在现阶段专门设立一部《住房保障法》,主要考虑到现阶段,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房地产发展将进入一段较为稳定的发展期,伴随着房价的上涨,如何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将成为社会面临的一大问题。“目前中央政府已经下发了一些关于住房保障的文件,但作为文件,地方政府执行不力是无法追究其负责人的。”王振民教授介绍,“此外,对于很多不符合条件却也享受了保障性住房的人也没有追求其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这部法律就可以规范方方面面的行为。”

王振民代表介绍,正在起草的《住房保障法》将明确“住房保障”的内涵和对象是提供给低收入困难家庭,“目前各地在推行保障性住房时候,对于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都有一些各自的规定。《住房保障法》会对住房保障的对象给予政策性的描述,具体到怎样的收入,还是要参考各地的经济发展现状。”

对于住房保障的范围,王振民代表介绍,目前已经明确的是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纳入到里面,正在研究是否纳入公租房,但暂时不考虑限价房。

王振民代表还表示,《住房保障法》的草案明确了公民居住权,以及政府在保障人人有其住所方面承担的责任,还将通过法律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给予保证。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我国在住房保障方面只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既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也没有政府实施条例。因此,中央文件下发后,很多地方政府经常会以资金问题、土地问题等理由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在各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核查的,近年来出现了很多高收入人群也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京华时报)


国土部严打圈地 保障房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

国土资源部昨天发布《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目标直指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问题。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知》指出,将从城市政府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城市政府实施征地供地等各环节入手,进一步改进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提高效率,缩短用地报批周期。实行新申报用地与批准用地的征地供地等情况挂钩,促进城市土地及时开发利用。

去年建设用地审批完成

《通知》表示,政府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并不得突破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等问题突出的城市,应减少申报用地规模。

据国土部此前公布消息,2009年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已经完成。31个省(区、市)共81个城市申报了用地。经严格审查,核减城市建设用地1522.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106.1公顷。

民生宅地至少占七成

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

而在昨天的《通知》中,这一点被再次强调。《通知》称,依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按照首先满足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工业用地的原则申报城市用地。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简化各类材料和手续

与此同时,为了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国土部此次《通知》对于各类材料和手续进行大力度简化。

《通知》表示,为保证城市用地及时审查报批,对有多个城市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省份,可根据城市申请用地进度,由省级政府分次报批用地,每个城市一年申报一次用地。

对非招拍挂方式供地的项目,征地完成后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供地。城市申报下一年度用地时,供地率(完成供地面积与国务院批准用地面积的比率)应达到40%。(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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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保障房不够供不应求 房价“野马”难驭

24日,省人大代表、山东平安建设集团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邹景泉,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副主委宋传杰,做客本报和大众网联合打造的“突破2010——两会直播室”,接听热线、解答问题,和读者、网友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供不应求,今年房价难下降

今年年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政,许多买房者也因此放慢脚步,选择了一种观望的态度,“2010年,房价走势是否会出现新拐点?”通过大众网参与两报直播室的不少网友都提出了同样的疑问。

邹景泉认为,目前房地产业观望氛围更加浓厚,与去年下半年有段时间的突进相比,现在房价上涨总体步伐放缓,很可能出现拐点。“不过,我省济南、青岛等地房源供应仍然偏紧,观望者多了,何时出现拐点不好说。”

“决定房价的因素很多,今年的房价是涨是降,幅度有多大,仍是个未知数。”宋传杰表示,房价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因素确定的,一是成本,二是供求关系,三是政府政策。只要地价持续升温,房价下降就比较困难。

宋传杰还认为,就目前的市场大环境来看,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四五十岁的中年群体都不乏房子的刚性需求者,经常是开发商的房子还没盖起来,期房早已销售一空,“今年的市场现状仍然是房源供不应求。”宋传杰说。


地价畸高,国家调控受考验

地价已成为房地产成本的最重要的部分。邹景泉介绍,目前楼房建造价格小高层每平方米为1400-1500元,多层住宅为1100-1200元,配套等建设费每平方米几百元,剩下的部分地价占了大头。

2008年、2009年这两年,来济南拿地的外地开发商不少,这使城市地块价格在土地拍卖过程中被推高。参与竞拍的开发商多了,地价被拉高,是市场行为,政府想控制最终的成交地价很难。

“目前,省内一些城市也多少存在一些开发商囤地的现象,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开发商拿地后的具体开发期限,使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合理的利用。”邹景泉说。

宋传杰也认为,地价从前几年占整个房价的20%-30%,到现在成了占40%-60%,甚至50%到70%,房价下降困难重重。

“政策调控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影响房价,但是直接政策的作用不大。”宋传杰说,政策调控分为直接政策和间接政策,直接政策就是政府直接要求开发商不涨价,其成本多少要核算公布。间接政策比较多,像现在通过税收来调整,要开征第二套房子的房产税,每套房收10%,这样就会把一些投资者的买房需求压制下去。

加大保障房建设平衡房价

宋传杰认为,抑制房价,让老百姓住得起房,最有效的办法还是政府出钱建足够多的保障性住房,满足不同阶层的需求。

“如果房源多样,大学刚毕业没有财力的可以先去享受公租房,实在困难的去住廉租房,如果现在有收入、又买不起商品房,去享受经适房,这样就把原来大部分挤在商品房队伍里的人层层分离。”宋传杰说,这就会使原来扎堆买商品房的那部分消费者减少,反过来又影响了商品房的供求关系,让房价回归理性。


邹景泉也认为,当保障性住房在城市中达到一定规模,便可以起到平衡房价的作用。“举个例子,假如政府在城区某地块建起一大片经适房,定价4000元每平方米。该地块周边楼盘的开发商就会考虑,我如果定价高了,房子能不能卖出去。许多发达国家都有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政府供应房,我们政府方面也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让买不起商品房的居民有更多的居住选择。”

“每年政府都会从房地产业获得很大的收入,土地出让拍卖、各种税收等。这个收入源于房地产,应该再反哺房地产,反哺点就在保障房这一块。各地政府应该算一算,过去的一年,从房地产业收了多少钱?这些钱里究竟拿出多大比例用作保障房建设了?修马路、架立交、建地铁是政绩;建保障房更是能得到老百姓支持的很好的政绩。”宋传杰说。

要鼓励开发商参建保障房

宋传杰还表示,政府除了加大投入,还应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保障房也是一种公益事业。对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企业,可以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综合性奖励,这样可以起到以一带五带十的作用,如你捐了一千块钱,你这个月是五千块钱,你把捐款证拿回来之后,你纳税的基数是四千块钱,你就可以得到一些优惠。”

而邹景泉代表建议,目前,济南等地政府进行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就大大提升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可以在回迁、拆迁安置房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经适房、廉租房提供给部分困难群众。”(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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