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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思路基本明确 拟对部分城市试点征收

中国住房2010/10/13 10:1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作为事关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却悬而未决的因素,房产税问题随着楼市调控新政策的出台再度升温。

9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官员首度谈及房产税改革思路,即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至此,房产税将成为税收调控利器的方向与思路已基本明确。

事实上,自今年4月以来,上海、重庆等地试点房产税方案已获审批的消息便不断传出。然而,直至10月7日,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出台,房产税也并未随之落地,但细则表明“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颇有箭在弦上之意。

“从目前来看,征收房产税的条件已经具备,而房产税也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学术部副主任陈则明认为,楼市调控一系列政策出台后,相关部门可能还有伏笔,房产税征收只是时间问题。

或按评估值计征

虽然房产税改革思路已定,但在改革方向及操作手法上目前尚无定论。而就在10月9日晚,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发表个人微博,称《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修订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并已进入冲刺阶段,这份制定于1986年的国务院规章,将取消城镇住宅的免征优惠待遇,同时对住宅改为按评估值计征,并划定用于自住面积的免征部分,并表示“重大消息,尚待确认”。

此前,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微博中透露,房产税税率为0.3%~0.4%,随后则表示仅为猜测。

同时,随着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的发布,版本的“上海房产税细则”也广为流传。其中,流传最广的版本称“房产税征收触发点将以210平方米为界。对已有住房,在不再购新房的情况下,不征收房产税。如果购新房,政府就会盘查以家庭为单位的居住面积是否超出210平方米。超出部分加上新买的面积,将征收5%的高额房产税。”而另一版本则为“以人均居住面积70平方米作为起征点”,其他内容则大同小异。

其实,早在7月,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就表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考虑差别税率,由按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收。

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差别税率如何设定的进一步消息,但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税率将会根据物业类型而定,比如别墅等高档住宅,将会被定在较高税率。

而由按原值征收改为按评估值征收,关键在于评税技术要跟上。为此,去年7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将房地产税“空转”7年的重要成果———房地产评税技术推广到二手房交易环节。

据悉,房地产评税技术主要采用市场法。所谓市场法,是指通过收集与分析可比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情况,确立房地产的价格比较基准,调整或修正相关数据,从而确定房地产评税值的方法。

就目前情况来看,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时,采用的是房地产的原值,税额不能充分体现房价的波动。而按照评估值征税,房价上涨,则房产税税额增加;房价下降,房产税税额相应减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样一来,将能更有效地起到调控作用。


任重道远防转嫁

房产税一旦征收,是否会导致房价下跌,们意见不一,但他们普遍认为房产税对于我国的税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可谓任重而道远。正如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所说:“房产税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建设。”因之影响重大,拥有多套住房的者是否会将税负转嫁给买家,便成为不少人的忧虑。毕竟一种税收政策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关键取决于税负的最终承担者是谁。

有分析人士称,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调控中也曾动用税收工具,比如提高二手房转售环节的营业税、契税、所得税等,但在买方市场中,卖方往往更加强势,很容易将多出来的税收转嫁到买家头上。而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市场环境中,买方往往不得不接受这种条件。其结果是,提高卖方税负的调控手段往往最终推高了房价,而非抑制房价。

那么,未来将推出的房产税又会怎样呢?

“交易环节的税收是一次性征收,更容易被转嫁,而作为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则是持续征收的(一般一年征一次),因此能否在交易的时候被卖方将累计的税负一次性转嫁,并不那么便利,关键要看交易时的市场环境。”杨红旭认为,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制得到改善后,不仅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合理管理土地财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让楼市投机需求降温,促进房价稳定。就目前来说,如何改善市场环境、规范交易秩序,更好地减少税收转嫁,是需要仔细思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房产税征收要考虑各种可能性,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住宅处处长文林峰表示,税收政策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务必要权衡利弊,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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