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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农民集中居住区"变脸"别墅项目开发

中华建筑报2010/09/16 14:5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图为所建的别墅

农民集中居住区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种创新模式,对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集约利用农村土地、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直走在国家前列的江苏省农民集中居住区在不少地方却变了味,或变成房地产开发,或沦为地方谋利的工具,极大地歪曲了江苏省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发展。

近日,记者就江苏省南京浦口区汤泉街道以集中居住区名义占地开发别墅房产一事展开了调查。这些别墅竟打着“创业园”的幌子在进行销售,企图遮人耳目。当地政府还以招商引资返还税费为诱饵,帮助买房人空套国家税收,促进别墅销售。

记者了解到,在汤泉街道5个村委、社区共有7个这样的别墅项目。它们是泉西社区幸福人家创业园、滴水珠村创业园、三泉社区创业园、瓦殿村创业园、高华新家园创业园、君临花苑、汤泉街(即汤泉街道的新菜场)。据售房专员介绍,这些别墅项目由汤泉街道统一规划,村委会与街道联合开发,每套售价在100万元左右,大多被南京市区人购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到时与村委会签订购房合同,由街道统一办产权证和建房许可证。同时,根据汤泉街道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凡在此注册企业的,不管是实体的还是空壳的,只要有税,就能享受营业税30%-50%、税8%、所得税12%~20%的奖励返还,再以注册企业的名义买房的,还能享受购房价格上的优惠,纳税越多,返还的就越多。滴水珠村创业园销售方式更为“巧妙”。该村委会缪书记告诉记者,创业园是不允许对外销售的,为规避“买卖”字眼,他们将购房协议改为租赁协议,租期为70年,期满后房屋归租赁方。“这其实就是变相的买房合同。”缪书记坦言。

 

国家早就明确规定:不得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商品房。这些别墅项目如何能够建成并销售呢?据汤泉街道村建所周所长介绍,这些别墅项目是农民集中居住区,用来安置拆迁农民的,不能对外销售,并称这些项目都有手续,但不能提供给记者看。然而,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这些项目他们都没有听说过,更不可能有任何的审批手续了。

既然这些项目没有任何手续,那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如何去查处呢?对此,浦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张队长很为难地告诉记者:“如果是街道与村委会联合开发行为,我们恐怕没有权限查处,还得由国土部门或市里相关部门才能查处。”而浦口区土地监察大队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集中居住区项目中有几块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是由当地政府审批建设的。滴水珠村等3个项目没有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该局已经对此进行了罚款,并要求补办手续。同时,该工作人员答应将这些手续传真给报社。然而,时至记者发稿也未看到任何手续。

究竟谁来纠正并查处这些农民集中居住区发展中的违法行为?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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