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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

新华网2010/04/01 08:0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随着一个又一个“”诞生,土地招拍挂制度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与思考。究竟是的房价拉高了地价?还是土地招拍挂推高了房价?一贯被视为“阳光政策”的土地招拍挂制度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应当看到,将土地划拨和协议出让改革为招拍挂,这在土地资源分配上是一种进步,是防治“暗箱操作”产生腐败的有效办法。

但是,应当看到,土地招拍挂源于土地私有制度。而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是公共财产,必须惠及国民。如果谁卖出去谁受益、卖价越高越受益,哪里还有我国土地的公益属性?因此,决不能把土地招拍挂与基本的土地制度割裂开来,只谈“一缕阳光”和“价高者得”的市场法则。

人士指出,我国土地的特殊属性,使得地方政府作为卖方居于高度垄断的强势地位,土地买卖并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现有的土地招拍挂属于供给垄断和需求竞争型。这种供给垄断与需求竞争并存的模式,必然造成需求方恶性竞争,导致地价不断。

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的道路还很长。

首先,参与招拍挂的企业及其管理者的经营纪录、资历和征信应作为制度组成部分,对那些只炒地不盖房、囤地“磨洋工”的不良企业实施进入限制。

其次,作为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交易,不能搞“一锤子买卖”,必须严格事后,既要让囤地、炒地者无所遁形,更要限制、杜绝那种“先拿地,再调整规划”的行径。决不能让约定容积率、配套设施、公共用地及开竣工时间等变成“松紧带”。

再次,必须坚持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从土地供应计划到竣工验收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信息,要全程公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做到主管部门信息上网、社区信息上墙,使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成为大众规划。

北京市近日决定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入市交易,采取措施改进土地交易方式,控制非理性土地竞价,设立地价合理区间、增加配建保障性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作为土地竞买条件,这是基于对现实情况的正视,有助于制度的完善。


相关新闻:国土部问计市场人士 “招拍挂”面临调整(每日经济新闻 张敏)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招拍挂作为土地出让的基本制度将不会改变,但招拍挂制度还要不断完善,不一定完全是价高者得。

在地价高企、“”频出的情况下,招拍挂制度可能会面临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获悉,国土资源部于3月29日召集市场人士进行座谈,讨论“国土部39号令”——即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后的评估。这是继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国土局和住建部之后,近期又一个政府部门向市场人士问计。每经记者昨日还了解到,北京市国土局正在研究新的土地出让方案,并将于近期出台。

有业内人士认为,根据建议,可能更多采用招标方式出让土地,限制拍卖出让。

任志强应邀参与讨论

据了解,此次座谈的主题是讨论“国土部39号令”实施后的评估。一些开发商参与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其中便包括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

但该座谈仅是国土部征求市场人士的意见,并未形成具体的制度。有业内人士分析,在高房价和高地价已经受到高层关注的情况下,此举意味着土地招拍挂制度很可能面临调整。

“国土部39号令”于2007年9月由国土资源部颁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但招拍挂制度已经成为“”诞生的温床。本月15日,北京拍卖得出的总价和单价两个“”,分别经过了64轮和58轮竞价。而一度陷入改规划漩涡的老“”广渠路15号地,在拍卖中则经历了97轮竞价。

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招拍挂作为土地出让的基本制度将不会改变,“招拍挂的好处就是防止暗箱操作,以及由此导致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

但他同时表示,招拍挂制度还要不断完善,不一定完全是价高者得。他还透露,国土部正在和一些地方政府做探索,采取更多的评价方式。

建议多采取招标出让

本月22日,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将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并选择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作为试点。

按照国土部“34号文”的规定,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选择部分地块,按照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土地。

文件规定,在确定土地出让价的基础上,将土地价款交付、开发建设周期、中小套型建设要求、土地节约集约程度等因素作为评标条件。即采用“综合评标”的招标方式。

据了解,地方政府在进行土地出让时,多采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出让方式,甚少采用招标出让。根据“39号令”的规定,招标出让的中标人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 “综合评价标准”或“实质性要求”。

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拍卖出让的方式相对简单,地方政府容易操作。同时,“土地财政”也是地方政府青睐拍卖出让的重要因素。

该人士建议,限制拍卖出让的土地类型,商业用地、别墅用地、高档住宅用地等,可进行拍卖出让。同时,普通商品房用地应采取招标出让。

他还表示,招标出让中,应该限度地公开投标人、评标人信息,避免走“暗箱操作”的回头路。同时引入利益相关方、社会人士等作为评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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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酝酿新政“组合拳”

作为国土部的试点城市,北京正在酝酿相关制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国土局获悉,市国土局正在研究完善土地出让制度,新制度近期可能就会出台。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招拍挂制度的基本规则不会改变,将增加更多的限制条件,来抑制土地市场过热。她还表示,总的原则是实现土地的市场化调控。

一位曾在上周参与北京市住建委“座谈”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少业内人士提议,多采用招标出让的方式,也有人建议将保障房和商品房地块捆绑出让。

据了解,按照国土部的规定,在4月10日之前,北京国土局已经暂停了住宅用地的出让,恢复市场交易后,将采用新的出让制度。

上述人士还透露,在北京市建委、市国土局先后问计市场人士之后,北京正在酝酿一系列楼市新政,其中还包括加大公租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力度,对户籍和非户籍人口的住房需求进行分类管理等。

该人士表示,新政极可能在近一个月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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