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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价”商品房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涉嫌腐败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03/23 14:4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红网)继网帖披露温州一批官员低价购买商品房信息之后,最近又曝出杭州多个楼盘出现“超低价”商品房交易现象,售价从每平方米两万元降至一万元。据内部人士透露,“超低价”卖房或是卖给那些对开发商有用的对象,包括直接帮助过项目开发的,还包括今后会给予帮助的,他们往往是政府官员、银行界人士等。(见20103月22日《新京报》)

对这种涉嫌房权交易的腐败现象,应该予以严厉查处。

杭州市出现的“超低价”商品房交易现象,从媒体披露出来的情况看较为复杂。其中,有的是开发商自买自卖,以虚假售房获得银行贷款,或开发商自己用的楼或者酒店之类,通过成交逃避税收;有的是某些政府机关单位和房地产商联手,由单位提供低价土地,委托开发商开发之后,低价卖给这些单位职工;有的是卖给那些对开发商有用的对象,包括直接帮助过项目开发的,还包括今后会给予帮助的政府官员、银行界人士等,他们往往以亲戚朋友名义购房,以逃避监督。

房价虚高,是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特色,就是以一半的价格出售,每平方米照样高达一万几千元,三分之一的价格也要八九千元,开发商仍然有利可图。对此姑且不论,仅就“超低价”交易,就反映出诸多问题:一个问题是,存在违法现象。开发商无论是通过自买自卖套取银行贷款,还是偷逃税款,都是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另一个问题是,政府部门或单位为职工低价“团购”商品房属不公平交易。若政府部门或单位通过提供低价地,委托开发商建房,实际上是拿国有资产做交易为职工包括领导干部自己谋福利,说是一种集体腐败恐怕也不为过。还有一个问题是,权房交易。把商品房“超低价”卖给政府官员或银行高管,这样政府官员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开发商提供方便和利益,银行高管就会为开发商提供资金支持,这无疑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权房交易的腐败现象。

房地产市场是社会的敏感地带,不仅泡沫越吹越大让人担心有崩盘的危险,而且交易中的乱象也广为人们所诟病,其中杭州出现的“超低价”商品房交易现象就值得关注。因为任由这种交易滋生蔓延,就会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暗流涌动,权房交易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社会不公平也会有增无减,其危害决不可低估。

为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今初国务院厅下发了“国11条”,最近住房建设部又出台了“19条”。我们不仅希望杭州市能够组织力量,对“超低价”商品房交易问题进行查处,也期待各地能够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力度,以避免违法违规和腐败现象丛生。


(来源:西安晚报)最近,杭州多个楼盘出现“超低价”商品房交易现象,售价从每平方米两万元降至一万元。那么,普通百姓能捡到这样的吗?不可能。许多人认为,这些房地产商“发善心”是为了某些人“发大财”,存在腐败利益输送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加强。(3月22日《西安晚报》)

如今,房市越来越看不透了,就连对半折的房子,竟然也出现在房市交易中。如此大幅度的优惠岂不是提前实现了房价下跌的梦想?遗憾的是,对半折的房子确实存在,但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这些房子只是一个传说——只能听别人说它存在,自己是不可能得到的,甚至连具体的情况都无法准确得知。

虚无缥缈是这些“超低价”房呈现出来的面目。人们不知道何时会有“超低价”房抛出,也不知道怎样才能买到“超低价”房,更不知道到底是谁买了“超低价”房,整个“超低价”房在普通购房者眼中就像是一个无法辨清的影子。既然“超低价”房只是一个传说,普通购房者似乎就该死心了。

但话又说回来,既然市场交易强调公平,这个看似是传说的“超低价”房,就不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毕竟,在这个传说中,有很多违背常识的情况存在。

,明明房价在不断飙升,为何还会有类似吐血大甩卖的贱卖?这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在正常的销售中谁会赔钱赚吆喝?

第二,明明缺房的人很多,想买低价房的人更多,为何能够知道、买到“超低价”房的只是少数人,这些少数人共同的特征是什么?当待遇只能为少而又少的人享用时,所谓的待遇通常是特权。

当很多情形明显违背常识、常态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情形看成是匪夷所思的现象,而这些现象背后必然有需要重视的问题。比如:“超低价”房是否应该存在?这好像不是一个问题,既然买卖“超低价”房的过程你情我愿,“超低价”房为何不能成为买房双方个人的事情?

如果我们把“超低价”房放在公平交易的视角下考量,就会发现,“超低价”房虽然是个好东西,但也不能因此扰乱市场的秩序。其实,“超低价”房也有成本,若真的亏了本,那些亏掉的部分,一定会在其他房子的交易中找回来的。

还有更严重的问题需要重视,当“超低价”房成为特权时,这种特权是否在制造不公。假如,“超低价”房源自开发商与某些单位的合作,那么这种合作是否是一种不公平?假如,“超低价”房卖给的是开发环节的相关官员,或其亲戚朋友,这样的买卖就可以理直气壮,光明正大?

“超低价”房不是一个新问题,之所以被媒体再次报道,跟房价与现在的市价反差过大有关。可以说,“超低价”房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正面的足够回应,“超低价”房一直像个传说。因此,当“超低价”房以如此反差的价格成规模出现时,应该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主动厘清:“超低价”房到底如何定性,“超低价”房的交易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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