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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代表提议:提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款上限

房天下2009/01/1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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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代表庞秀生提交议案表示,目前北京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款上限偏低,不能满足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房购房需求,建议提高公积金月缴存款上限的工资基数标准。

庞秀生代表这样算了一笔账:以北京一户普通中等收入两口之家为例,购买90平方米商品房,按照2008年11月北京成套商品房签约均价为12893元/平方米,总价约116万。以合理折现率测算,该户人家每月需现金流约6912元,平均每人每月3456元,按照现行的公积金缴存管理有关规定,200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2392元。”此外,目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定上限,不能弥补中等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由于购房性质差异所带来的月供差价。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近期均价计算相同90平方米住房,商品房月供和经济适用房月供相差3621元,远远高于2008年公积金月缴存款上限的2392元,住房公积金难以弥补由于购房性质差异带来的月供差价。

庞秀生代表建议应该结合北京实际,提高公积金月缴存款上限的工资基数标准,或进一步取消月缴存款上限。目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基数是以设区城市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倍确定。但是北京城八区与郊区收入和房价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公积金上限“一刀切”不尽合理,建议缴存公积金以符合北京实际情况的“城八区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作为全市的公积金缴存上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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