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新开发区管理模式:"管委会+企业"将成新趋势
2025/08/08 19:02 北京市
云南省出台新规优化开发区管理,明确支持"管委会+企业"等市场化运营模式。新办法精简条款至7章46条,严格规范开发区命名原则和数量控制,强调产业定位不得随意变更,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同时建立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近期出台《云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对开发区管理模式进行重大创新。新办法从原来的8章56条精简为7章46条,重点支持市场化运营模式改革,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开发区命名与数量管控新规出台
《办法》明确规定,原则上每个县区只能设立1家开发区,全省总数不得超过国家控制指标。在命名规则上,省级开发区统一采用"云南+所在县区名称+开发区种类名"的三级命名制。对于跨区域设立的开发区,可采用主要片区县区名称联合命名或州市名称命名。这一规定既保证了开发区命名的规范性,又兼顾了不同区域开发区的特色。
市场化运营模式获政策支持
《办法》突破性的内容是明确支持"管委会+企业"等市场化运营模式。开发区可成立运营公司,或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承担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等职能。这种模式将行政管理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既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又能借助市场机制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办法》鼓励开发区之间开展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多元化合作,建立跨区域利益分配机制,这有助于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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