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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房产赠予女儿后遭遇不孝,法院这样维护权益!

北京房小康05/26 10:44 北京市

摘要:

【老人将房产赠予女儿后遭遇不孝,法院这样维护权益!】一位北京老太太赠与女儿唯一房产,附带居住权和赡养义务条件。女儿未履行约定欲售房产,老太太将女儿告上法院。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撤销赠与合同,保障老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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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这个看似亲情牢不可破的案例中,一位将近七十岁的老人深受不孝女儿之害。老太太本想通过将自己的房产赠给女儿,换取晚年的安稳生活,谁曾料到,女儿竟忘恩负义,图谋卖掉房子。可老人的晚年安宁,岂能儿女一念之差就能置之度外?

赠与合同签订后不久,女儿就意图将房产出售。老人发现后,立刻到房产登记中心把房屋进行异议登记,以阻止交易。为了自己的权益,老人不得不将女儿诉至法院。好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判决撤销了房产赠与合同,依法保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小编点评: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了儿女不孝带给老人的无尽伤痛,也见证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作为子女,我们理应承担起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而不是仅仅把目光盯在他们的财产上。社会应当提倡孝道文化,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同时,法律对老年人的保护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这件事教会我们,法律不仅是冲突的调节器,也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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