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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城六区套型拟不应大于90平米

京都熊2017/08/07 17:32

城六区套型拟不应大于90平米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日前开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导则》规定,北京城六区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

北京近日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日前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通知》及所附《导则》拟从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和品质监管,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通知》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导则》规定,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

《导则》规定,城六区以外新建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材料联网审核

市住建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建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建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请注意,查询审核结果是去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官网。不是原来市住建委的通道了。摇号和配售也一样,是由区住建委(房管局)监督指导开发商开展摇号配售。

1、摇号名单。区住建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也就是说,共有产权也会有优先组的区别,哪类家庭优先,是由区里来确定并分组。

2、摇号配售。开发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应当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在区住建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虽然是各区摇号,但使用的还是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另外,摇号也要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的监督指导下,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3、顺序选房。开发商应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建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这条与自住房基本相同。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弄虚作假10年内禁止申请政策房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不得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住房出售、出租等业务。其次,对于弄虚作假的处罚,共有产权住房比自住房更加严厉。 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1、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建委(房管局)取消其购买资格;

2、已签约的,开发商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由代持机构责令其腾退住房,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住房腾退给代持机构后,由代持机构退回购房款。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房屋所在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此外,此次共有产权住房还纳入了信用管理。申请人、购房人、同住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行政处理决定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区住建委(房管局)依据相关规定限制该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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