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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11月30日,我在房产商哪里够商品房一套,价值33万。

    签订购房合同,一套房,首付30%,余下在公积金贷款。合同写明由开发商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开发商叫我自己去办里。公积金管理处答复我,购房合同上未盖预售许可备案章,不予办理贷款。后我与开发商商量,要不合同上盖章,要不房产证办好后我来贷款付尾款。事隔5年后,我再次去房产开发商那里拿房,房产证在2011年就办在我的名下了,但他们从未通知我去结清购房尾款。现在开发商要我付5年尾款利息,该不该? 另,我名下的房子被开发商租赁并进行了简装。咋办? 北京市

    购房 房屋备案 房屋预售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merry_leung

    发布于2013-12-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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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宗邵华 置业顾问
    定金属于从合同,随着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11 2015-01-18 举报
  • 张宝玉 经纪人
    按合同走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网签了,他也卖不了别人了
    +1 2014-09-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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