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08年签拆迁换购安置协议选房号11层11xx号首付30%,告知余款贷款开发商同意,预售合同09年下来我签不到

    开发商是因为开发商变更规划导致我的11楼层没有预售许可证而10层及以下都有了。 直到2012年10月才下来11层现售许可证。现要求我付现金余款,才给我售房合同,过渡费还不给结算冲抵房款。04年3月申请仲裁说我违约。要我付80000元违约金。我剩余贷款才70000元。过渡费差我十几个月。开发商说是协议首付30%后,剩余60%(盖到3层我应该付30%房屋封顶我再付30% 合同内容没写现金或是贷款可拆迁须知写是有资格可以贷款的 )。是现金不是银行贷款我只有10%可以贷款,总房款才10w多。仲裁先调解:开发商提供售房合同给我办贷款结算过渡费及其他费用充抵房款。违约金等贷款办了再来陈述。开发商事后又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如果仲裁结果对我不利我又该怎么办? 是开发商变更规划导致11层没有许可证导致我交不了款,如果换购协议有其他对我不利的条款能不能成立我违约责任。是不是后面就要开庭裁决。我该怎么维权。请指点。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选房 房屋预售 举报

    提问者:从~晶以后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