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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过户已通过房地产部门登记注册成功,为啥去取产权证时法院临时查封保全

    贵网好,本人于2008年3月28日通过中介购得一套二手房,于今年5月16日与原产权证当事人去市房产交易所签定房屋买卖契约,办理了产权证相关过户手续,付清对方全部购房款并交完相关税费,只待数日后去领取本人的产权证,谁知,今天5月28日去领取时,房产交易所告之本人说此房被法院查封(保全),本人不好领证。我就纳闷,经询问得知,原房主当事人之夫于今年5月23日写下一张欠条给债权人,债权人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此房屋保全,法院已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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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别小驴

    发布于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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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林无天 丨Lv 4
    买卖合同上有对相关房产的约束,你可以根据合同上的规定去起诉业主。合同上肯定有对出卖房屋产权的约束,大意是:出卖房应保证所出售房屋无任务债务究纷等,原话我记不清了。你可以查看原合同。可以拿到房产证,实在不行了话,花两万元做强行过户也可以拿到,但在这之前最好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
    +11 2007-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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