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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房产赠与过户的费用

    我与男友于2007.09月共同购房,当时首付由我单独出资,但没有约定份额,购房合同由我单独签署,银行借款我是主借款人,他是共同借款人。产权证上我是主产权人,他是共有人。房贷10万共同承担。2008年3月双方才领的结婚证。现在我想把产权转到我一个人名下,两人已拟定赠与协议,即他在协议中承认婚前首付由我出资的,就十万元贷款是共同债务,他把属于他的一半的份额即5万赠与给我,让我对该房产有独有权。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只要按照赠与的五万元进行缴税?缴纳多少?还是按照其他的基数来缴纳呢?其他还有什么费用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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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新新茶文化

    发布于2013-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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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刘政 置业顾问
    同意楼上的!只要在杭州找份正当的工作,企业一般都会缴的!
    +1 2014-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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