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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34185997 丨Lv 0
    婚前由一方出资购房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父母名下即视为父母的财产,与夫妻双方无关。若实际出资人能证明购房款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如银行流水、书面协议等),可主张债权关系,但需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不能直接要求分割房产。 需注意两种情况:一是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或装修,可能对房产增值部分享有补偿权;二是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为赠与夫妻双方(如书面约定),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建议保留出资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协助处理。 问题涉及具体纠纷时,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比例、登记意愿等综合判断,个案可能存在差异。-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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