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继承权

    我们是农村户口,有一套老屋是我爷爷的,我爷爷是跟我家一起生活的,我家户口本上的户主也是我爷爷,爷爷有四女一男,去年我爷爷去世了(我奶奶20几年前就去世了),根据农村的风俗习惯都是由儿子继承的,但是现在有一女儿和她倒插门的老公要求他们也有权利分房子,请问他们能得多少?他们没有付我爷爷生活费用,就只有在过年的时候会包个红包.,我爷爷生病住院,回家休养时多是我们家在照顾的,他们就住我家隔壁就只是偶尔端点东西来给我爷爷吃。 北京市

    户口 房产继承 房屋 户主

    提问者:雅典风云

    发布于2013-08-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kitanaIrelande 丨Lv 5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农村户口才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10 2013-08-25 北京市
  • 明德在线 丨Lv 2
    按‘继承法’条款,儿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享有同等继承权利。若老头生前有遗嘱,就按遗嘱分配。若是没有遗嘱,只能申请司法协调或者走法律程序诉讼。在调解或诉讼中可根据赡养情况,儿女可会多得与少得。
    +10 2013-08-25 北京市
  • 欧阳怡华 丨Lv 4
    1、首先看老房子的建房立基人口,有的应有居住权。2、作为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有遗嘱的遵遗嘱。3、此类事多宜协商解决。4、和为贵,莫要因小失大。
    +10 2013-08-25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