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2016年买了套安置房,价款15万年,到2020年时,该房屋取得了产权证我该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我2016年买了套安置房,价款15万年,到2020年时,该房屋取得了产权证,我要求原房主过户,对方要求我加价,我诉对方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要求原房主配合我过户,在过户过程中,原来房价不能办理网签合同,故把房价抬高到313000元的价格,过户,过户结束后,过了一个月,对方诉我至仲裁委,要求我支付16.3万元,起诉理由,说我和他就房款达成新的合意,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现在仲裁裁决我败诉,我该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北京市

    购房 产权证 房价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6690434051

    发布于2020-10-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7604920373 丨Lv 2
    商事仲裁一般是一裁终局。如果想维权尽快拿文书到办公面议
    +1 2020-10-30 举报
  • ask1024382739 丨Lv 1
    裁决已经生效的,你是需要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来履行的
    +1 2020-10-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