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买了套安置房,价款15万年,到2020年时,该房屋取得了产权证我该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我2016年买了套安置房,价款15万年,到2020年时,该房屋取得了产权证,我要求原房主过户,对方要求我加价,我诉对方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要求原房主配合我过户,在过户过程中,原来房价不能办理网签合同,故把房价抬高到313000元的价格,过户,过户结束后,过了一个月,对方诉我至仲裁委,要求我支付16.3万元,起诉理由,说我和他就房款达成新的合意,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现在仲裁裁决我败诉,我该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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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690434051
发布于2020-10-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