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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开发商认购公开销售商品房,按认购书约定的预售面积和单价,交纳了总价164万余元以什么法律依据要求返还?

    向开发商认购公开销售商品房,按认购书约定的预售面积和单价,交纳了总价164万余元,但开发商在最终签订正式巜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却记载低于实际单价和总价,只写141万元,有22万余元差价,以另签购买他人指标的借口(实际上不存在)吞了,请问,我可以诉讼要求返还这部分差价吗?以什么法律依据要求返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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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90671325

    发布于2020-06-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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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04969735 丨Lv 2
    具体沟通一下你的情况啦啦啦
    +1 2020-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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