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名房产中介。事情是这样的,6月10日那天,我带客户看了一套房,客户看上了这套房想要购买,就按照流程约了房东,但是这套房还没有满两年有增值税,当时为了省掉增值税,就和房东约定明年一月满了两年再过户,为了保险起见呢,我们提出让房东做一个顺位抵押,客户把定金和首付余款给房东,房东把房子抵押给客户,等明年一月满两年过户后再注销抵押,双方都答应了这个条件,然后我们就按流程打印购房合同,但是就在打印购房合同的时候,我们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这个房东名字,问了房东后,才知道这个房子是个串串房,产权证不
您好,我是名房产中介。事情是这样的,6月10日那天,我带客户看了一套房,客户看上了这套房想要购买,就按照流程约了房东,但是这套房还没有满两年有增值税,当时为了省掉增值税,就和房东约定明年一月满了两年再过户,为了保险起见呢,我们提出让房东做一个顺位抵押,客户把定金和首付余款给房东,房东把房子抵押给客户,等明年一月满两年过户后再注销抵押,双方都答应了这个条件,然后我们就按流程打印购房合同,但是就在打印购房合同的时候,我们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这个房东名字,问了房东后,才知道这个房子是个串串房,产权证不是房东本人,产权证上的人和房东做了个委托公证,房子实际拥有人还是这个房东,但是我们当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委托书上没有体现出可以做顺位抵押,昨天晚上才发现这个问题,我们就希望房东能用她其他的房产做抵押,但是房东表示没有其他房产了,但是现在购房合同已经签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选择不卖房子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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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06-13 北京市